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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农业局2018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时间:2018-05-04 来源:政策法规科

  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取情况和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根据《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做好2018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发〔20163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山东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鲁政办字〔2016214)和全国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等有关要求,大力推广随机抽查,规范监管行为,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

  二、任务目标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依法监管、公平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切实解决当前一些领域存在的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一)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

  开展的随机抽查工作,除有初步证据或线索证明明显涉嫌违法、由农业部门依法立案查处的外,均须通过摇号、机选、抽签等方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逐步实现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之间的随机匹配。建立检查人员递补抽取机制,对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应依法回避或因客观原因无法参与检查的,按程序递补人员。

  随机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应当全面覆盖、动态管理的原则建立。市农业局承担监督检查职责的科站、单位,需要分别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

  (二)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根据我局监管对象情况和农业(农资)生产经营特点合理确定,以不影响公正与效率为前提,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 对存在投诉举报多、列入异常名录、有失信行为和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检查对象,或风险较高的区域和行业,应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加大检查力度;对守法经营、信用良好的检查对象,或风险较低的区域和行业,可适当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 具体抽查比例和频次由有关科站、单位制定。 

  (三)强化随机抽查结果应用

      抽查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惩处,并按照《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及时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 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严禁有案不移、以罚代刑。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推进随机抽查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各有关科站、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组织部署、督促指导和业绩考评,确保随机抽查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

  市农业局各有关科站、单位要根据本计划要求,具体细化推进随机抽查的任务和步骤,明确工作进度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对工作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加强宣传培训

  随机抽查是行政执法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各有关科站、单位要加强农业执法人员培训,加快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高执法能力。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为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潍坊市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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