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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2017年度农业产业扶贫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5-18 来源:规划财务科
  各有关县市区(开发区)农业部门,局属各科站、单位:

    为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精神和工作部署,以及省农业厅关于农业脱贫攻坚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根据《山东省2017年农业脱贫攻坚工作要点》,为进一步强化工作举措,推进我市农业产业扶贫工作,制定了我市2017年农业产业扶贫工作重点,现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17年,重点帮扶贫困村89个、贫困户700户、贫困人口1625人;全市农业系统“第一书记”帮包村贫困人口实现全部脱贫;对已脱贫贫困人口,要“脱贫不脱政策”,继续巩固扶贫成效。

  二、重点推进措施

  (一)发展高效特色农业扶贫工程。支持贫困村因地制宜发展各类特色农业产业,帮扶贫困人口脱贫。重点落实好对贫困户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落实好上级粮食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平台资金、耕地质量提升、生态循环农业、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等扶贫资金,帮扶贫困村发展粮食作物和特色产业;落实好对贫困户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落实好市级涉农资金整合扶贫资金支持贫困村发展特色产业的政策;支持贫困村发展品牌农业,帮助贫困村畅通销售渠道。

  (二)农业龙头企业帮扶工程。进一步强化工作推进机制,拟定帮扶方案,积极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参与脱贫攻坚工作。要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带动贫困村发展生产基地、开发生态旅游、建设加工基地等,进一步密切农业龙头企业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关系,推动企业与贫困户形成利益共同体。有扶贫任务的县,获得财政专项资金扶持的农业企业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不少于10户或吸纳农村贫困人口就业不少于10人。对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监测认定工作中,增加帮扶农村贫困户的条件,对开展脱贫攻坚工作较好的企业优先推荐。优先推荐扶贫工作重点村申报省级以上“一村一品”示范村。继续开展好“争当扶贫之星,争做带富标兵”活动,鼓励“乡村之星”承担脱贫攻坚社会责任。

  (三)农民合作组织扶贫带动工程。把“合作社+贫困户”扶贫模式作为农业产业扶贫的重要形式,利用合作社组织农户、带动农户的主导作用,通过入股入社、吸纳就业、发展基地等方式帮扶贫困户脱贫。经管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引导贫困村组建农民合作社,到2017年年底,全市所有扶贫工作重点村都要建立1个以上农民合作组织,并力争每个有劳动能力并适宜在当地发展的农民贫困户加入农民合作组织。脱贫任务比较重的县,每个获得农业财政专项扶持的农民合作社,应至少吸纳10个贫困户入社并脱贫。开展家庭农场结对帮扶、示范带动活动,每个扶贫工作重点村获得农业财政资金支持的家庭农场都至少结对帮扶3个贫困户脱贫。申报市级以上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工作中,将帮扶贫困户情况作为考核指标,优先推荐带动脱贫作用发挥较好的合作社、家庭农场。

  (四)农村改革推动脱贫工程。积极将贫困户土地流转信息在土地流转服务平台上优先推介,引导和鼓励贫困农户流转土地经营权获得财产性收入,支持贫困户以土地入股土地股份合作社等合作经营组织,增加土地股份带来的收益。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增加贫困人口集体资产收益。对村集体改制后成立的合作组织优先承担农业财政专项,推进项目完成后折股量化到贫困户或贫困人口。

  (五)农业科技扶贫促进工程。利用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等各类培训开展对贫困户、贫困村合作组织带头人等的培训活动,为贫困村发展提供人才支撑,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组织开展好对贫困村的科技服务,发挥农业系统农技服务优势,组成扶贫农技指导专家团队,利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等,对贫困村农业产业发展予以指导和服务,开展对贫困村的培训活动等。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2017年是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重要一年,要切实加强对农业产业扶贫工作的组织领导,局属各科站、单位要立足职能,按照扶贫工作要点要求,积极主动开展好扶贫工作;各有关县市区农业、经管部门,要制定好县级农业产业扶贫工作计划,强化对扶贫工作的组织领导,较好的完成任务目标。全市农业系统帮包村“第一书记”要强化工作举措,确保帮包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二)切实做好扶贫宣传。按照省厅关于加强农业脱贫攻坚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鲁农财字〔201737 号)要求,进一步提高农业产业扶贫宣传工作水平。局属有关科站、单位及各有关县市区农业部门进一步确定和明确通讯员,充实通讯员队伍,提升信息采集和报送水平。建立信息报送和稿件使用情况通报制度,对长期不报送信息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年底对信息报送工作进行综合通报。要及时采集报送扶贫信息至市农业产业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电视台和报社等新闻媒体的联系,及时对农业产业扶贫工作进行大力宣传,每个县市区、局属有关单位要每月至少报送1条以上高质量的信息。

  (三)建立好扶贫工作台账。按照省厅关于建立扶贫工作台账的有关要求,及时整理报送工作台账,市农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对工作台账进行调度。

                                                                             潍坊市农业局

                                                                             2017518